财务处完成所属事业单位原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稿件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4-12-20 18:04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财务处牵头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原负责人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抽调专业同志成立审计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了包括审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和查阅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实物以及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等审计程序,重点检查了内控执行、财务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了事业单位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下一步财务处将督促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